根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資產出租管理的相關辦法,我公司擬對原臺南精鹽廠部分房屋及場地面向社會進行公開競價招租,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租賃物的基本情況
原臺南精鹽廠座落在板橋燒香河東,四址范圍:東:道路,西:燒香河,南:公路,北:總干鹽河,本次擬出租:房屋建筑面積約: 660 ㎡、場地面積約: 760 ㎡(詳見平面圖)。目前該租賃物為簡易裝修狀態,意向報名人可自行前往租賃物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凡參與競租者,視其對該租賃物的一切情況全部認可。
二、租賃物的用途
租賃物使用用途僅限于 辦公 使用。租賃物水電齊全,但后期水電增容、門窗、外墻改造費用自行承擔。承租人不得轉租,不得改作其他用途,具體以雙方簽署的租賃協議為準。
三、租賃期限
標的物租賃期限為5年(不含裝修寬限期)。裝修寬限期為協議簽署后2個月內,在此期間,免收相應的租金。以雙方簽署的租賃協議為準。
四、特別告知
1、租賃標的租賃面積以現場展示為準,承租人不得以招租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作為承租租金調整的依據。
2、承租該標的后,承租人不得擅自進行轉租、分租。若承租人擅自轉租、分租的,出租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無償收回租賃物。
3、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城市建設需要、政府行為征用等原因收回租賃物的,租賃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出租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或賠償。承租人應按出租人要求無條件交還租賃物,出租人退還相應租金。
4、本次招租標的物的交付以現場雙方確認的實際情況交付。交付前產生的水電、物業等一切費用均與承租人無關。新簽協議生效后,產生的水電、物業等一切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5、若承租方拒絕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承租方主動放棄租賃權,承租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6、未征得有效報名的,我公司可重新組織公開招租程序,或采取其他方式進行招租。
7、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消防、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環保等由乙方按相關法律規定自行解決、自行管理并自行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8、乙方承租該標的,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若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在使用過程中應愛惜房屋及各種設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物或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承租方應立即修復并賠償因此造成的各種損失。
9、承租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維護和裝修,須經過發包方書面同意,且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待租賃期滿后,承租方須無條件將租賃物完好還給發包方,并不得向發包方索要任何補償等費用。
五、報名人資格條件
1、報名人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其他經營性組織;報名人為自然人的,應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且個人信用良好。
2、報名人參加本次招租活動前三年內必須無任何征信問題,無任何不良經營行為。
3、企業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無不良信用記錄。
4、報名方和承租合同履行人應保持一致。如報名方設立全資子公司作為合同履行人的,報名人應對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擔保。
5、有下列行為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報名參加競租: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等企業法人;
(2)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的企業法人;
(3)與我公司發生過法律訴訟且敗訴的或正在訴訟的企業法人。
六、報名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報名人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其他經營性組織的提供:
1、營業執照、企業章程復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征信證明文件(可至行政審批中心查詢打印);
4、競租保證金壹萬元銀行回單;
5、所有資料都要加蓋單位公章,只接受現場提交以上材料。
(二)報名人為自然人的提供:
1、身份證復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征信證明文件(可至行政審批中心查詢打印);
4、競租保證金壹萬元銀行回單;
5、所有資料都要簽字,只接受現場提交以上材料。
七、招租底價
本次競租底價為7.5萬元/年。
八、公告期限、報名時間及地點
1、公告期限: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7時止。
2、報名時間: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17:00 止(節假日除外)。
3、報名地點:徐圩投資公司綜合管理部
4、聯系人:丁樂東;聯系電話:13815654325
5、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意向報名人可在4月30日至5月10日期間內自行前往現場進行實地考察。凡參與競租者,視其對該租賃物的一切情況全部認可。
九、競租保證金的繳納及退還方式
1、競租保證金: 1萬元競租保證金。
2、繳納競租保證金:符合條件的競租方,于2024年5月16日16:00前繳納相對應的競租保證金。競租保證金的交納方式為銀行轉賬。銀行轉賬時須注明款項用途(包括報名人、報名項目名稱)。競租保證金的收款單位為:連云港市工投集團徐圩投資有限公司(開戶行:東方銀行徐圩支行;賬號:3207052301201000009476),競租保證金的繳納方應與報名方保持一致。未按時繳納競租保證金的,雖已報名但也視同放棄本次競價;報價最高者,獲得承租權,競租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并于獲得承租權的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全額繳納第一年租賃費。報名后未報價、未簽訂租賃合同及未按合同要求全額繳納租賃費及履約保證金的,視同放棄本次承租權,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3、競租保證金的退還:競租方未獲得承租權的,10個工作日內憑競租保證金交納憑證不計息退還。
十、提交報價單
符合條件的競價方憑競租保證金繳納憑證,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提交報價單,報價單需按我公司提供的報價單格式填寫,并進行密封報送,若未密封嚴實的,視為放棄本次競價。
十一、競價時間、地點
1、競價時間: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開始(時間如有變化將另行通知),逾時者視為放棄本次競價。
2、競價地點:徐圩投資公司中型會議室。
十二、競價流程
1、公開競價。采取現場競價的方式進行,所報價格不得低于公開的底價。有兩方以上報價時,報價高者成為承租候選人,若出現相同最高報價,則相同最高報價進行現場再次競租,但報價不得低于上次報價,最高價者成為承租候選人,以此類推,直至確定承租候選人。
2、競租方報價低于租賃底價的,視為無效報價。
3、承租候選人若當場放棄承租權的,則轉為第二順序方成為承租候選人,若第二順序方放棄承租權,轉為第三順序方,以此類推,但無效報價除外。
4、只有一個競租方的,以有效報價成為承租候選人。
5、承租候選人需公示2日,在公示期間無異議的,該承租候選人確定獲得承租權。
6、未能確定承租方的,由我公司另行對外公開租賃。
十三、競租會場相關規定
1、租賃會場由我公司指派工作人員負責維持秩序,參加競租方憑繳款保證金憑證、本人身份證,按規定依次進入競租會場,謝絕非工作人員和未參加競租人員入場。
2、參加競租人員擾亂競租會場或有惡意串通報價等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參加競租資格。
3、競租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競租人員必須服從場內工作人員管理。對有違反會場紀律者,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的,取消其參加競租資格。
十四、風險提示
競租方參加競租前,需要實地對所報房屋的現有條件、交通條件、環境等基礎配套設施及相關條件進行勘查,并充分了解和認可,自愿承擔由此帶來的租賃經營風險。競租方獲得租賃權后,不得以對租賃的現狀不了解等理由放棄承租權。
十五、租賃合同簽訂
租賃合同以雙方最終簽署的合同為準。
附件:1.房產租賃合同(樣本)
2.租賃(承包)安全協議
3.報價單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徐圩投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房產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連云港市工投集團徐圩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產事宜,簽訂本《房產租賃合同》: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座落、面積
甲方將位于 原臺南精鹽廠 ,房屋建筑面積約660㎡,場地約760㎡出租給乙方使用。水電齊全,乙方已經充分了解并認可標的物的現狀。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辦公 使用;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租賃該房屋承諾用途必須是在簽署租賃協議時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內,且不得用于違法經營。
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消防、安全、環保等由乙方按相關法律規定自行解決、自行管理并自行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履約保證金標準及其支付方式
1、約定年租金(人民幣)為∶ 元(大寫:**元整)。
2、履約保證金(人民幣)為: 10000 元整(大寫:壹萬元整)。本合同到期后如果乙方無違約,甲方無息返還其保證金,若乙方對甲方資產造成損失或有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繳納第一年度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在每年**月**日前繳納次年年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五條其他費用
1、承租期內,乙方的水電費等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自行繳納。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產生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依照規定按時足額繳納,拖欠該費用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3、在租賃期間內,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收取本合同未列出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標的物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乙方承租該房屋后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在使用過程中應愛惜房屋及各種設施,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立即修復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
2、承租期內乙方需要對租賃標的物進行裝修的,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且裝修不得造成房屋主體架構的破壞。由于乙方裝修造成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全部損失。如果由于乙方裝修造成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損壞,以及因裝修所產生的各種處罰、引起的糾紛、索賠或法律訴訟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合同終止(中止)或解除租賃關系時,甲方不作任何補償,乙方也不得要求其他第三方進行補償。
4、合同生效后,在承租期內標的物及其各種設施的維護、維修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失火、房屋漏水、浸水、漏雨等原因),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5、承租期內,租賃場所的消防安全和財產安全均由乙方負責,如果乙方發生消防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其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水電正常使用(在供電、供水部門正常提供時)。
2、甲方有權收取租賃費,租賃期間有權檢查租賃物的使用情況。
3、甲方有權在合同履行期間對乙方的安全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不得從事違法活動。承租期內,擅自撤出租賃房屋,其已繳納的租金和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擅自撤出逾期三十日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按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履約保證金。
3、承擔使用該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
4、若遇政府征地、環境污染治理和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規劃用地等土地所有權變更,標的物不再具備租賃條件,甲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退還乙方剩余部分的租金和保證金,乙方接通知30日內無條件搬出場地,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并不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不搬,甲方有權處置其資產,并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5、乙方對所租賃房屋無權轉租,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改良房屋的水電路線及房屋結構,若需改變或改良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不得施工。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對本合同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 ,由雙方簽字后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1乙方在本租賃物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2.2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的。
2.3逾期支付租金超過10日內仍不支付租金的。
2.4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且拒不接受甲方監督的。
2.5向甲方提供虛假營業執照等證照,并經查實的。
2.6拒不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及整改要求。
2.7 將租賃房屋轉租的。
3、租賃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租賃標的物不適于使用或租用,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因政府規劃、環境污染治理等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工業投資集團公司規劃用地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月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 房屋的交還
1、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租賃協議的情況下,租賃房屋的交還按以下約定執行:
1.1 如提前解除租賃協議且屬雙方免責的情況,甲乙雙方共同認定乙方所交還房屋及各種設施是完好無損且乙方已結清租賃期間的各類費用,甲方將乙方繳納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甲方將剩余租賃期的租金部分無息退還乙方。
1.2 乙方交還的房屋及設施發生了損毀需要賠償或乙方沒有結清租賃期間的各類費用,所需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如履約保證金不足,不足部分也由乙方承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五個工作日內補交差額;如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在扣除各種所需費用后仍有剩余,甲方將剩余的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2、無論租賃期滿還是提前解除租賃協議,在交還房屋時,乙方購置的固定在房屋墻面、地面、頂棚上的各種設備、設施及裝修不得拆除,其產權無償劃轉給甲方。乙方應搬走屬于自己的可移動物品,完成房屋的保潔。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3、租賃期滿且甲乙雙方沒有續簽租賃合同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約定而解除合同的,乙方須在甲方書面通知30個自然日內及時搬離并交還房產;若乙方不搬離造成拖延交房的,乙方除繳納約定的違約金外,還須繳納拖延期的房產占用費,拖延期的房產占用費按原租賃協議約定正常租金標準的三倍收取,即拖延期的房產占用費=(租房協議期滿年份年租金總額÷365×拖延期包含的天數)×3。拖延期從乙方違約之日起計算。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如因主觀原因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
2、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 ,應提前 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無需退還剩余租金并由乙方按年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
4、合同期滿,乙方應如期退還房屋。如果乙方未按期騰空并返還房屋的,視為乙方放棄留置于房屋中的物品所有權,甲方有權進入并騰空、收回房屋,甲方處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將租賃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不得在該房屋上或房屋附近進行違章加蓋其他建筑,否則產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由此所產生的收益則全部歸甲方所有。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補充說明或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 ,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涉訴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差旅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或合同專用章且收到乙方全額租金及保證金之日起生效(乙方為自然人的,需本人簽字按手印并附身份證復印件)。本合同一式陸份,由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承包)安全協議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保證租賃期間的安全生產,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現行標準規范,以及住建部、江蘇省、連云港市政府有關租賃管理的規定規章等,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承諾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本協議為 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要向乙方書面交清地下管網、危險源點和其他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2.甲方應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甲方不將房屋(廠房)租賃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質證明等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完整或虛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4.甲方應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等經營過程安全管理資料及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有權向乙方詢問有關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指導或提出安檢意見和建議,乙方必須予以積極配合并及時整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
5.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按照甲方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6.甲方應對所有出租房屋(廠房)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加強安全管理。
7.甲方發現乙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權要求乙方停止違法行為,必要時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部門報告。
二、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法定代表人(個體戶則為經營者)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因乙方的安全管理問題所導致的生產事故,一切后果和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
3.乙方必須對自己提交的所有資質證明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不得再行轉租,不得改變租賃用途并承擔一切因此產生的后果。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4.乙方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5.根據國家、省、市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如要求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法定要求嚴格執行,未按法定要求執行到位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6.根據國家、省、市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應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人員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要求乙方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應急措施等日常教育和培訓;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以及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的,乙方必須按法定要求嚴格執行,未按法定要求執行到位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當保證安全投入,強化對管理區域危險源有效辨識,領會甲方《安全告知書》內容,使用合格的設備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持安全風險可控。
8.乙方必須正常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裝修和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檢驗檢測時要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
9.乙方租賃范圍內設備設施等危險點,應貼上警示標志,強化安全防護。
10.乙方人員不準私自改變、拆卸、破壞甲方原有的房屋(廠房)結構和設施,對場所的公用設施要自覺維護,一旦損壞將要無條件賠付,及時恢復并承擔由此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11.乙方對甲方現有固定的電源線路,嚴禁私自更改或違章搭接,對必須更改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實施。若私自接線,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拆除,有權拉閘停止供電。禁止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12.乙方嚴禁存放超過國家法定數量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非法化學危險品,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或存放上述危險品,必須取得相關合法手續。
13.乙方從事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儲存商品、貨物的庫房及生產車間嚴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爐子直接取暖,車間、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
14.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確保完好使用。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房前門前及道路兩側堆放商品雜物等。
15.乙方進行電焊、電力安裝、吊裝等特種作業,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證(在有效期內),并按規范進行作業。嚴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體,防止出現事故或給他人造成損失。
16.乙方進行動火、臨時用電等特殊作業,應強化票證管理,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監護人現場監護。
17.乙方必須對出入租賃區域場所人員(包括本單位人員、家屬、臨時用工、參觀人員、裝運人員等)進行安全教育或有關安全方面的培訓,強化外來人員安全管理。
18.乙方在租賃期間,有需要在租賃場所居住的職工或臨時用工人員,必須及時報告甲方并對在租賃場所居住或臨時用工人員的安全負責。
19.乙方在特殊天時(高溫、寒冬、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在承租(承包)區域內加強防范應對措施,保護自己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
20.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其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并依法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并視事故嚴重情況向相關政府部門報告。
2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
22.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立即向甲方報告,并按相關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和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三、 安全保證金: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繳納額度為年租金的10%。
2.協議期結束后,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無息退還。
四、 附則:
1.本協議有效期,從 202X年X月XX日起至 202X年X月 XX日止。
2.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任何條款,則產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廠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臺南精鹽廠房屋及場地
報 價 單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徐圩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臺南精鹽廠房屋及場地招租公告,我單位認可公告的全部內容,實地對所報標的的現有條件、交通條件、環境等基礎配套設施及相關條件進行勘查,并充分了解和認可,自愿承擔由此帶來的租賃經營風險。
現對該標的第一年報價為 元(大寫: 元整)。
競價方簽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