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經營發展需要,擬將所擁有濱海新城以北養殖池塘(臨洪蝦塘,以下簡稱該養殖池塘)進行內部承包,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地塊位置、面積和用途
序號 |
地塊名稱 |
面積(畝) |
底價(萬元) |
1 |
臨洪蝦塘 |
406 |
18 |
承包租賃期間,僅限于從事粗放型、周期短的水產品養殖。
二、租賃期限
2021年 月 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養殖池塘租賃期滿,甲方將該養殖池塘無償收回。
三、租金
承包方按競租價格向海州灣公司一次性繳承包款,繳納時間為合同簽訂日。
四、招租方式
采用現場公開競價的方式。
五、報名及承包條件
采取“內部競價承包”模式,遵循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則,在海州灣公司中遴選有良好信譽、責任意識強、主動意愿高且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員(不含有一線在職在崗人員)。
通過競租報價確定該養殖池塘的內部承包人,在本地塊從事粗放型水產養殖。承包期間承包人自行解決因項目開發所造成短期進水、排水、缺水等問題,履行本協議的權利、義務。
六、招租程序
1、對報名人的報名條件進行預審。通過預審資格的報名人,可以進入競價環節。
2、通過預審的報名人,根據公司通知進行競租報價。采用現場公開競價的方式,采取明標底價現場填寫報價單,對租賃底價進行報價。以不低于競租底價進行競租報價,報價最高者為中標者。
七、主要約定
1、中標為場地內部承包的人員,須與海州灣公司簽訂《離崗創業協議書》《海州灣公司臨洪蝦塘承包協議書》《環保安全協議》等,該場地承包期間保留勞動關系,職級存入檔案。
2、承包人向海州灣公司繳納承包款及履約保證金后,簽訂《承包協議書》。
3、在承包期限內,承包人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安全及其他各類風險。如出現因政府征用、企業重大決策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導致承包行為終止的,承包人自行承擔全部損失,海州灣公司只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退還部分承包人繳納的承包款,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提出其他賠償或補償要求。
4、承包期間,承包人不得擅自承包域進行任何施工,不得修建或添置任何建筑設施。對未經海州灣公司書面批準,承包人人擅自投入,責任自負。確因生產生活需要自行添置的臨時可移動設施、資產、工具,須保證承包期滿時無條件由承包人自行搬遷撤離。否則,將視作無條件放棄,處置權歸海州灣公司所有。
5、承包期間,承包人須自覺服從海州灣公司及相關單位的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阻撓。否則,一切責任及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擔。
6、承包期間,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地塊轉包或分包給他人,不得有任何違反《海州灣公司臨洪蝦塘承包議書》約定行為,否則,公司可隨時無條件收回該養殖池塘,一切風險、損失及責任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7、承包期間,承包人可在該養殖池塘內進行粗放式魚蝦養殖,但不得投放任何蟹類、貝類及其他跨年度養殖品種,并確保承包期滿時無條件將該地塊完整歸還海州灣公司。否則,一切損失及責任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8、承包人在協議期承包期內應嚴格履行《養殖池塘承包協議書》中條款、且承包期滿必須及時完好交回該養殖池塘。
9、競租人需上繳海州灣公司5萬元履約保證金。
八、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 2月24 日上午9時至2021年2 月26日下午4時止。
2、報名地點:海州灣公司 聯系人:杜秀剛 電話:13605132890
九、競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連云港市海州灣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