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古話:“官不打送禮的”。說的是在送禮人面前,再嚴厲的官也不好意思板下臉來訓人。面對送禮人,不受禮受賄是一個剛性原則,如何拒禮拒賄卻是一種藝術。但往往人們做不到。
據報載:不久前,安徽省蕭縣80多名領導干部被免職:從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等數名縣領導班子成員,到財政、交通、教育等數名局長;全縣23個鄉鎮,近20名黨政“一把手”被免。這些干部的“落馬”都與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有關。自2012年3月被“雙規”,毋保良案經歷了漫長的司法程序。安徽省高院最終裁定維持原判:對毋保良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毋保良究竟收了多少禮?據法院調查顯示:向其送禮的人員多達300名,其中公職人員占一半以上。這些送禮者呈四大特點:一是人數多、涉及面廣;二是大多集中在過節、婚嫁期間,以“人情來往”為名;三是次數多、時間跨度長,“年年送”;四是“半公開化”,年節送禮已成慣例。
“有事”送禮,沒有“請托事項”也要送禮,多名“送禮干部”說,一方面為了和毋保良“套近乎、搞好關系、工作中得到關照”,另一方面則是“隨大流”:春節、中秋節,各單位都這么做,我不送,則沒有面子。
所謂“腐敗風氣”都是人為產生的,“身不由己”是腐敗干部脫責的借口。干部向領導送禮,不管是短期、長期投資,一定是有所求;領導收禮的根本原因只有一個:貪欲。對腐敗必須“零容忍”。
官不打送禮的,這句話從啥時候興起的已無從考證,可在現實生活中好像送禮是家常便飯,只要辦事就要送禮,不管是上下級、師生、同學及親戚間相互辦事,求辦事者都要給辦事的人送禮。幾年前,社會上曾出現了這樣的怪病:當官的不記送禮的,只記不送的。你看多么可怕!
從人情的角度講,如果等辦完事,當事人為了感謝人家買上點禮物去看看也能夠理解,可現在最主要的是如果你想辦事不送禮的話好像是沒有人愿意給你辦。這一風氣已經是越演越烈:孩子從上幼兒園開始,先給阿姨進貢讓多給予關照,上小學給班主任老師送,上高中宴請所有的課任老師,并且有所側重的送,上大學以當地土特產為名給老師送。如果孩子特別突出可以免去送禮,但是有啥好機會你也攤不上。好不容易熬到大學畢業了,還要為考研、找工作送。
“以禮代賄”與傳統的受賄形式沒有質的區別。只能說這種行賄受賄方式更隱蔽了,更具有迷惑性,造成的不良影響也更大。為官者要“打”送禮的,你若不“打”,就可能落入防不勝防的陷阱。為官者不能有貪婪之心,貪婪了往往對誘餌就失于警惕。見錢眼開的人,十個有十個終將跌入泥潭。為官者要時時自警:凡是超出一般人情來往的“禮品”,凡是名目繁多、以重金“錦上添花”的,都不可能是“免費的午餐”。(盧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