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工投集團供電工程分公司公司因業務需要擬對臺北供電所大浦線改建工程頂管項目進行采購,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報名。
一、項目名稱:臺北供電所大浦線改建工程頂管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包工包料,具體要求和相關參數見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頂管(單管) | Φ200*10 MPP | 米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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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頂管(雙管) | 2*Φ200*10 MPP | 米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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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三年內(企業及企業法人)無不良信譽記錄。
3、投標人處于正常的生產經營狀態,且注冊資本不低于 200萬元。
4、投標人具備建筑或市政施工承包三級以上資質(含三級),具備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二級及以上建筑、市政注冊建造師,具備現場專職安全員。
5、投標人必須具有與本項目相關的業績和合同履約能力(提供近三年2家以上大中型規模企業合同各1份、單項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標書遞交內容
1、資格資料
本項目招標時,我司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核,投標單位須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
(1) “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法人授權書(原件)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5)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項目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專職安全員(C類)
(7)授權委托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019年6月-2019年11月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8)無行賄犯罪記錄
(9)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書面承諾
(10)與本項目相關的業績(提供近三年2家以上大中型規模企業合同各1份、單項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
(11)無不良信用查詢記錄
以上所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未加蓋公章做廢標處理),準備好原件備查,復印件一律不退。
(上述資料請按順序放置至資料袋中并密封,封口加蓋公章。)
2、報價單單獨密封,封口加蓋公章。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投標視為廢標:
(1)未密封。
(2)無單位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或公章
(3)證件不齊或證件無效的。
(4)標書內容不完全、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五、評標及中標辦法:本項目采用資格先審,資格審查結束后,投標方應按照招標人發布的招標文件、圖紙、技術規范等要求,一次性報價(增值稅、含運費價格等相關費用)。經評標小組評審后最低價者為中標單位(若本次采購報價超過甲方預算,甲方有權重新招標)。
六、投標保證金形式:電匯(不接受現金)。
投標保證金:1.4 萬元(報名截止日前繳納,開標結束后、未中標單位5日內無息原帳戶退還,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投標的單位,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中標單位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接收人: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供電工程分公司。
開戶行:江蘇銀行新浦支行
賬號:11220188000102963
七、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三年內不得參加集團公司物資采購的招標活動:
1、企業及企業法人近三年內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2、投標人偽造資質證書或與其他供應商串通騙取中標的。
3、投標人在成為中標候選人后,主動撤回標書,不履行承諾的。
4、投標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簽定合同或合同期內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約定的。
5、投標保證金不是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繳納的。
6、隱瞞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虛假、引人誤解的其他信息的。
7、其它損害招標人利益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八、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1月9日17時前(按投標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
九、標書遞交時間:2020年1月10日10時,現場遞交。
十、開標時間及地點:2020年1月10日10時連云港市工投供電工程公司1203會議室。
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高新區花果山大道109號廣電影視城十二樓1220采供部
十一、報名聯系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15905137815
現場勘察聯系人:徐先生 聯系電話:15805137775附件:工程量清單,到采供部獲取。
附件1:
投標函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供電工程公司:
1.按照招投標文件要求,經我單位認真研究招標公告、合同條款、材料清單、圖紙、技術指標等有關要求。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條款、技術要求進行投標。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標的所有要求,并承諾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義務。
2.我方中標后,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3.本項目負責人為XXX身份證號為XXXXXXXXXXXXXXXXXX。
4.我方鄭重聲明:所提供的招標文件內容真實有效。
投標單位(公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標報價表
注:
1、投標價格應為含增值稅、含運費價格;
2、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供電工程公司:
茲授權XXX同志(稱為法人授權代表)為我單位參加貴單位組織的XXXXXXX項目招標活動的投標代表人,全權代表我單位處理在該項目招標活動中的投標、簽訂合同、履行合同、驗收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權期限從X 年X 月X日(該項目開始)起至X年 X月X日(該項目結束)止。
我單位對法人授權代表的簽名負全部責任。
法人授權代表憑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且加蓋授權單位公章辦理授權事項。
法人授權代表無轉委權。
特此授權。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單位法人代表簽字:
授權單位全稱(公章):
年 月 日
臺北供電所大浦線改建工程頂管項目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臺北供電所大浦線改建工程
建設單位: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
簽定日期: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甲 方: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人承包臺北供電所大浦線改建工程頂管項目工程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二、施工地點:;
三、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四、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按《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20300-2001執行。
以甲方和乙方共同驗收合格為準。
五、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開工日
期以實際開工日期為準。雨天工期相應順延。
六、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采用合同。
本工程合同總價為元(大寫:);
2、付款方式:本工程無預付款,工程完工、并經雙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給甲方合法合規、真實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9%稅率),甲方付至合同價60%,工程竣工驗收并經審計后甲方在1個月內付至審定價的97%,剩余3%作為質保金。質保期1年,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1個月內無息付清余款(如果國家政策有變動,依據國家最新政策變動)。
七、工程技術資料提供及交底:
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于年月日前組織工程技術交底。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規范進行施工,遇到設計變更、現場工作量變更按照相關管理程序及規定辦理。
乙方負責工程資料的整理報驗工作。
甲方現場負責人(聯系電話:)。
乙方現場負責人(聯系電話:)。
八、甲乙雙方責職與義務:
8.1、甲方負責施工工程中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良好的施工環境,協助乙方搞好施工安全管理。施工過程中,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安全良好的施工環境,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直至施工環境安全良好。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操作規程的要求,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8.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現場人員的安全、現場秩序、工程保護、環境保護等負責。并對工地圍護、照明、防護、標志、警告信號、保衛人員等作出具體安排。并按照國家、江蘇省、連云港市有關規定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及夜間施工照明工作,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標準,用電驗收要求。
8.3、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8.4、當甲方與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九、違約責任
9.1、施工過程中,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引起與他人或相關部門的矛盾,由乙方自行調解并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9.2、工程完工,經雙方驗收,工程質量不符合甲方和乙方共同驗收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驗收標準并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9.3、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逾期完工,甲方有權要求向乙方收取違約金100元/天。
9.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逾期支付,則甲方應向乙方賠付違約金100元/天。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差旅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安 全 協 議
甲方: 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臺北供電所大浦線改建工程;
2、工程范圍:;
3、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4、工程項目期限: 年 月 日前竣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勞務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DL5009.3)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 甲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
及標準制度,執行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
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承包項目按照“先訂承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承
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
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
派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5) 按照國家、甲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
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
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
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
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
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
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
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
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
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
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
止合同。
2)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3)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
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4)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5) 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乙方進入現場的勞務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
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
核同意。
3)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進行入
場安全教育。
4) 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勞務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 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 在勞務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
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
7)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8)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9)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配合安全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10) 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
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
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1) 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
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2)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
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3) 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
甲方許可后方可工作。
14) 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
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5) 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
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6) 落實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
和專人監護措施。
17) 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
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
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8) 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
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
19) 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
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20)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
防火措施。在已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1) 定期組織勞務作業人員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
傷害保險。
22)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
后處理工作。
23)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
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
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
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
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
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按規定承擔相應的損失。
5、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