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投資公司大新農場因農業生產需要,現對2024年水稻收割作業進行公開招標。現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收割作業(服務外包)原則
1.穩妥有序,便于操作;
2.安全第一,靈活機動;
3.關注天氣,及時歸倉。
二、項目基本情況
1、標的內容:大新農場自營種植農田約9400畝土地水稻收割作業。
2、作業內容及要求:在約定時間內,依照大新農場安排,完成自營種植水稻收割,根據鮮稻銷售情況,運送到農場范圍內指定地點,或收割機直接轉運至銷售車輛內。收割方式為機械收割(含稅費、轉運費)。
3、作業時間:擬于10月下旬開始11月下旬止,出動臺次不低于300臺次,具體時間服從大新農場安排。
4、作業標準:不漏割,留茬小于10cm,秸稈粉碎還田,收割拋灑率在國家規定許可范圍。
5、轉運車輛禁止使用非法改裝車輛,非甲方同意轉運車輛不許進入田間道路運糧
6、預算金額(限價):若超過甲方預算價,甲方有權重新詢價。
情況 | 攔標單價 | 面積 | 備注 |
收割 | 70元/畝 | 以實際作業面積為準 | |
轉運 | 15元/畝 | 以實際作業面積為準 | 從地頭轉運到曬場 |
合計 | 85元/畝 | 以實際作業面積為準 |
預算金額(限價):799000元。
注明:轉運費為固定價格15元/畝(不參與投標報價,因大新農場十一新路擴建工程施工的不確定性,有可能會對轉運的速度、線路存有潛在影響);主要招標收割價格,限價為70元/畝。
三、招標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標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投標人應按照招標人發布的招標公告相關要求報價,收割作業投標價格不得高于70元/畝(含稅費、轉運費)。
四、開標方式及要求
開標方式:現場開標。要求:投標人需攜帶第六項中“投標人需提交的材料”和公司公章,依照開標時間按時抵達指定開標地點。中標者投標保證金將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待作業金額超過保證金金額時,可申請退還;未中標者現場簽字并蓋章退還保證金領條。
五、投標人須知
1、投標單位須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與本項目相關的經營范圍;
2、熟悉現場情況,充分了解作業區域;
3、本次投標不接受聯合投標,中標后不接受分包或違法轉包;
4、投標單位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合法合規;
5、具體約定及違約責任等見附件2(作業協議及安全協議)。
六、投標人需提交的材料
1、企業法人、企業負責人或授權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農機作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報價單簽章(見附件1);
5、投標函(見附件3);
6、投標承諾書(見附件4).
備注:本次報價采用密封報價的方式,投標材料封口處加蓋公章;超過限價金額者,投標資格作廢。
七、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
投標人須在2024年10月16日16時00分前向公司賬戶一次性繳納投標保證金15000元,即作為報名成功;若投標前不繳納保證金者,不得參加本次招標活動。投標人繳納保證金后視對本招標內容了解并認可。
中標者投標保證金將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并補交64000元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共計79000元。未中標者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保證金。
單 位: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青口投資有限公司
賬 號:11520188000105189
開戶行:江蘇銀行贛榆支行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九、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投標(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0月16日16時00分
2、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16時00分
3、標書遞交時間:2024年10月17日09時00分前
4、開標時間:2024年10月17日09時00分
5、開標地點:大新農場2樓會議室
投標文件(含投標報價)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報出,不得修改。繳納投標保證金即作為報名成功。報名時間截止后,投標的供應商如不足三家,根據規定不得開標。
十、評標辦法及標準
1、評標辦法:現場評審工作由評審小組負責。評審小組成員由從工作人員中產生,開標前監督小組現場隨機抽取3-5人組成評審小組,并推選1名組長。
2、評標標準: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即在符合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產品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十一、中標公示
中標者信息于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和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青口投資有限公司網站公示3日,公示期滿簽訂《水稻收割作業協議》、《農機進場安全作業協議》和《農機作業安全告知書》。拒絕簽訂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做廢標處理,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十二、公開招標聯系人
劉先生 手機號15705194595
霍女士 手機號18360510626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青口投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報價表
標的一:
青口投資公司2024年水稻收割作業投標報價表 | ||||||
序號 | 作業名稱 | 作業要求 | 單位 | 數量 | 作業單價 | 備注 |
1 | 收割 | 機械收割,不漏割,留茬小于10cm,出動臺次不低于300臺次 | 畝 | 9400 | ||
2 | ||||||
注:1.以上報價均包轉運費、稅費等; 2.以實際作業面積為準; 3.投標單價一經填寫,不得涂改。 |
投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標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一、作業協議
水稻收割作業協議
甲方: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青口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為快速搶收甲方農田內種植的水稻,由乙方提供收割作業服務,經雙方協商,對2024年水稻收割達成以下協議:
簽訂本協議前,乙方已對甲方生產區域,道路交通等做詳細了解,對作業期間可能出現陷車、倒伏等不利因素均已考慮,乙方自愿承擔以上潛在風險,自負盈虧。
一、作業地點、時間、作業內容
1、作業地點:青口投資公司大新農場自營農田9400畝;
2、作業時間:2024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
3、作業內容:在約定時間內,依照大新農場安排,完成自營種植水稻收割,并運送到農場范圍內指定地點。
4、作業要求及標準:收割方式為機械收割(含稅費、轉運費),不漏割,留茬小于10cm,秸稈粉碎還田,收割拋灑率在國家規定許可范圍。
5、轉運車輛禁止使用非法改裝車輛,非甲方同意轉運車輛不許進入田間道路運糧
二、作業價格及結算方式
1、作業單價及面積:
事項 | 作業單價 | 作業面積 |
收割 | 元/畝 | |
轉運 | 15元/畝 | |
收割+轉運 | 元/畝 |
2、結算方式:乙方開具有效發票,憑甲方青口投資公司大新農場水稻收割作業質量驗收單到青口投資公司結算,各項稅金均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服從作業安排,按時完成作業任務,無違約,作業結束后,甲方將無息退還乙方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79000.00元整。
三、作業要求
1、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按協議要求,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開展水稻收割作業(收割機卸糧須導入統一指定編號運輸車輛內,、在日常巡查中每發現一次扣除100畝水稻收割作業費),并在協議時間內完成作業;
2、視稻谷銷售情況,乙方應保證出動不低于300臺次(等于每臺車出動累計次數的累加)的收割機,服從大新農場安排的任務調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銷售進度,安排每日乙方進行機械收割作業量、進度,乙方必須服從;
2、甲方指定下屬大新農場具體負責行使甲方權利;
3、收割結束,雙方對作業質量、作業面積無異議,大新農場條田管理工簽字確認后,乙方開具有效發票,甲方30個工作日內辦理費用結算。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收割期間服從甲方及大新農場調配收割機械,保證在田作業收割機出動不低于300臺次,在收割作業約定期限內完成收割作業。
2、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將收割的水稻卸到指定的地點,如有漏割必須返工收割干凈。
3、進入正式大面積收割時,乙方配備足夠收割車輛進行搶收,包括但不限于機車不足原因影響收割進度。如因乙方車輛不足等導致收割進度減慢,甲方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增加機械進場作業,且相關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的質量和日程完成全部收割工作。留茬小于10cm,留茬大于10cm的須返工重新收割;秸桿須粉碎還田,收割期間稻谷拋撒率在國家規定許可范圍內。如乙方不按甲方質量要求進行作業,甲方有權中止乙方作業并自行組織機械進場作業。
5、機械、車輛須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并另行簽訂安全協議。
六、其它約定事項
1、在2024年度水稻收割期間,乙方委托 同志負責在大新農場的機械調配、作業確認等相關事宜,委托期至收割結束。
2、收割面積經條田管理工簽字確認,是結算費用的依據之一,如條田工有異議,以GPS實地測量收割畝數確定;
3、作業人員必須持證駕駛進場作業,不得穿越高速連接線,不得違規、酒后、疲勞操作駕駛農業機械,不使用農業機械載人行駛;
4、如遇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收割延期,乙方須根據甲方臨時通知延期收割日期,充分保證機械作業臺次,按時進場作業,確保達到甲方的收割作業進度要求。如乙方機械未按時到場或未確保機械數量,違約責任參考上述第五項第3條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機械未在甲方電話通知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的作業地點,甲方有權指定大新農場另行組織機械,所產生的費用差額從乙方收割作業費用中支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
2、乙方收割機械中途離場,甲方有權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造成損失的,履約保證金不足彌補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3、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作業任務,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收割任務,甲方有權增加機械進場作業,因乙方延遲作業造成的一切損失,包含甲方增加機械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同時,乙方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2%的違約金,逾期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另行組織機械進場作業,因乙方延遲作業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項目不允許分包或違法轉包,如有違反,乙方需承擔合同總金額的30%違約金。
八、作業質量及面積爭議處理方法
1、由農場領導、分場長隨機抽3名條田工組成一個質量爭議處理小組,采用投票表決認定,協調解決農機作業質量爭議;對作業面積發生爭議的,采用雙方認可的三個測量儀,同時測二次,取平均數確定面積;
2、雙方當事人對作業質量及面積爭議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糾紛:
(1)向連云港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2)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乙方承諾只要發生訴訟,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執行費等一切費用。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甲方享有任意解除權,解除權以單方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自動生效,解除方式以口頭、微信、郵件、公告等任意方式等。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協議簽署地:青口投資公司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簽 字: 簽 字:
年 月 日
二、安全協議
農機進場安全作業協議
甲方: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青口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保證合同履行期間的安全生產,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現行標準規范,以及江蘇省、連云港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規章等,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承諾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本協議為 《水稻收割作業協議》 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概況
名稱:青口投資公司大新農場水稻收割作業外包服務安全作業協議。
內容(范圍):大新農場自營農田水稻收割作業約9400畝。
2、期限
作業期限:2024年10月下旬開始11月下旬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農機作業進行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于作業流程、操作規范、安全措施等方面。通過監督檢查,確保乙方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要求進行作業。
2. 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以消除安全隱患。
(二)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農機作業所需的場地、道路等必要條件,并確保其安全可靠,為農機作業提供良好的基礎環境。
2. 甲方應向乙方明確作業現場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并進行安全交底。包括但不限于現場的危險因素、安全防護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等,確保乙方作業人員充分了解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況。
3. 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在農機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如協調救援力量、提供醫療救助等,共同努力降低事故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農機作業所需的場地、道路等必要條件,并確保其安全可靠。如果甲方提供的條件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權提出整改意見。
2. 乙方有權了解作業現場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以便制定合理的作業計劃和安全措施。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相關信息。
(二)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具備農機作業的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作業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證件。確保自身具備從事農機作業的能力和資格。
2. 乙方應制定農機作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制度和規程應涵蓋作業流程、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應急處置等方面,確保作業過程規范、安全。
3. 乙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和用品,為作業人員提供安全保障。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帶、防護手套等,確保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4. 乙方應在作業前對農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車輛性能良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液壓系統、燈光信號等,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5.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作業現場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作業計劃,確保作業安全。考慮作業現場的地形、地貌、氣候等因素,制定科學合理的作業方案。
6. 乙方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擅自更改作業流程、違反操作規程,確保作業過程安全有序。
7. 乙方應及時處理在農機作業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如無法自行處理,應及時報告甲方。對發現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確保作業安全。
8. 乙方應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律法規、操作規程、應急處置等方面,確保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五、安全事故處理
1. 如在農機作業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雙方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
2. 事故發生后,雙方應及時組織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3. 對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處罰。
4. 對于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六、違約責任
1.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導致安全事故發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 若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導致安全事故發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處罰。
3.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農機作業完成之日止。
八、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附件3:
投標函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青口投資有限公司:
1.按照已收到的招投標文件相關要求,經我單位認真研究文件公告、合同條款、作業要求和其它有關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條款、作業要求進行投標。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標的所有要求,并承諾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義務。我方的詳細報價附后。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貴公司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供貨。
3.本項目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為 。
4.我方鄭重聲明:所提供的招標文件內容真實。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否則,本招標文件將構成約束雙方合同的組成部分。
投標單位(公章或簽字):
附件4:
投標承諾書
本單位鄭重承諾:
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參加 投標;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
三、不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四、不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五、不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以牟取中標;
六、不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七、不出賣資質,讓他人掛靠投標;
八、不惡意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九、不在開標后進行虛假惡意投訴。
十、若中標,將按照招標文件規定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如有違反本承諾書內容的行為,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后果。
投標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