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年產300噸高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及配套無緯布試驗線項目已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批準文號:連行審備 (2023) 37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上述項目中的三號廠房改造及其它基礎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蘇省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浦工業區池月路18號;
2.1.2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2.1.3質量要求:合格
2.1.4最高限價:3240329.67元,投標人投標時不得超過最高限價,超過此價格將否決其投標;
2.2招標范圍:設備基礎樁基、鋼構雨棚及其它土建工程,具體要求詳見工程量清單。
特別提醒:
① 本次土建工程是在既有建筑內、生產區域內的改造工程。施工區域分散,分為多個區塊。
② 施工區與生產區毗鄰,部分施工屬特殊作業,安全要求高,須辦理作業許可證:動火安全作業證、臨時用電安全作業證、動土安全作業證、吊裝安全作業證、斷路安全作業證等,作業人員須持有相應資格證。
③ 本工程施工以對招標單位的生產計劃影響最小為原則,須停產施工的項目招標單位會統一安排時間段進行施工,施工方須配合安排相應的施工計劃以及人員、材料等。有時出現無法施工的情況,人員可能會多次進場、退場,整個工期比較長,約為120天。
④ 成品庫、危廢庫在工程期內不能停止使用,會根據施工情況進行貨物的轉移影響工程進度。有的項目不能單獨封閉施工,甚至與其他施工方存在交叉作業,需要與招標單位及其他施工方溝通配合。
⑤ 現場施工的個人防護用品穿戴須符合招標單位及國家規范要求。施工現場須保持整齊有序,廢棄物要及時清理,不允許影響招標單位正常的生產秩序。
⑥ 本工程項目點多面廣,施工圖有不詳之處,投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到招標單位現場踏勘。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2注冊建造師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且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本項目執行連建管函[2021]202號,擬派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
(注: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4)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連清辦【2014】4號文、連清辦【2014】16號文、蘇清辦【2014】5號文、連清辦【2015】6號、連清辦【2015】9號、連清辦【2015】15號、蘇清辦【2015】9號、連清辦【2016】2號、蘇清辦【2016】7號、連清辦【2017】5號、蘇清辦【2017】6號、蘇清辦【2018】4號、蘇清辦【2019】3號文、連清辦【2019】3號、蘇清辦【2019】3號、蘇清辦【2020】2號、連清辦【2020】3號、連清辦【2021】3 號、蘇清辦【2021】5 號文、蘇清辦【2022】17號文等文件,凡是出現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文。
投標人(超過 3 年)、法定代表人(超過 5 年)及項目負責人(超過 5 年)無行賄犯罪記錄、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絕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號文、蘇建招辦〔2022〕2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投標人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非不合格企業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4)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至少包括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
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7】236號、蘇建建管【2016】214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經理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備案時,項目經理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備案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備案)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
(5)本工程執行以下文件:連建發【2018】96號“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投訴處理程序》的通知”,連建發【2021】336號“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公布為準,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6)省外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提供資質核驗書,詳見以下文件:外省投標人執行蘇建建管〔2013〕572號文;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時間: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 8 時 30 分至11 時 30 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17時 30 分,節假日除外)
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36號鳳凰大廈14樓代理部。
報名時項目負責人應攜帶的資料:
1)、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2)、提供以下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基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提供項目負責人崗位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社保繳費明細證明(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
3)、售價:招標文件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截止時間:2023年12月19日15 時00 分(北京時間)
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109號工業投資集團18樓工程項目招投標交易中心。
6.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7. 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有效的):
1)營業執照;
2)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3)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4)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5)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
6)注冊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7)提供項目負責繳納社會保險明細證明(證明時間至少應當包括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
8)相關承諾書;
9)投標單位的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10)省外建筑施工企業提供資質核驗書;
11)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
注:上述證明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裝訂在投標文件中,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中國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 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連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浦工業區池月路18號
聯 系 人: 韓工
電 話: 13511562592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區朝陽東路36號鳳凰大廈14樓
聯 系 人: 李工
電 話: 1731234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