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投資公司緊扣全面盤活存量資產、實現資產收益最大化兩個核心,扎實開展資產增值增收專項行動,制定工作目標,細化推進舉措,力爭超額完成全年生產經營目標。
強化目標責任。按照公司“資產增值”工作實施方案的總體安排,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明確責任分工及目標期限。認真分析研究公司商業資產經營的實際情況,積極組織市場調研,制定盤活資產、增加收益的具體方案和措施,把“資產增值”的任務指標分解落實到人頭,增強責任意識,做到全員參與,集思廣益,人人有責,積極推進。
強化市場拓展。按照資產分類,切實抓好市場宣傳和招商,利用網站及各類宣傳媒體,將資產資源宣傳推廣到位。按照責任分工,深入市場進行宣傳招商,積極與資金雄厚、資信良好且具備資質條件的企業接洽,確保在誠信合規的基礎上進行合作,避免不必要的經濟糾紛。重點跟進市場拓展,真正使“資產增值”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強化規范運作。在招商過程中,嚴格按照集團《資產出租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一步規范資產出租行為。所有參與人員要公私分明,廉潔用權,陽光操作,自覺維護公司利益。對工作中發現有濫用職權或隱瞞事實等違規行為,將依紀嚴肅問責。
強化考核評價。建立健全激勵獎懲考核體系,綜合運用政治激勵、精神激勵、物質激勵等激勵機制,以成果為導向,激發干事創業熱情,充分發揮考核對資產增值增效的“撬動”作用。公司將對“資產增值”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的考核總結,根據考核結果對工作組及成員進行綜合評價,對未能完成目標的和組織領導不得力、工作開展不積極、效果不突出的人員,將給處罰。
(韓 挺)